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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繆是我最喜歡作家中的一個。1913年出生在阿爾及利亞的貧困法國家庭,憑藉自身努力而在文壇闖出一片天,四十四嵗在得到諾貝爾文學奬後第三年喪生於一起車禍,得年四十七歳。

卡繆貧困的背景使得他大部分的作品多著墨魚貧困階級的痛苦與困頓。由於天資早慧,又得師長喜愛及特別指導,所以能夠在學術上發光發熱,並在早期便立下以寫作為終身志業的志向。

這本書歷史悠久,完成於1942年,作者也早已逝去。 但此書想要表達的意涵卻歷久彌新,在到處充滿著荒謬亂象的今日讀來, 確也發人深醒!

故事一開始,主角莫梭從安養中心收到母親病逝的消息。當然,孝子是必須奔喪的,古今中外皆同。但問題是這為似乎是卡繆特意安排的再臨先知,卻對一切繁文縟感厭倦與無奈。 這讓我想起了台灣作家劉梓潔寫的父後七日。 同樣書寫著參與傳統葬禮儀式所經歷的莫名其妙的形式,搞得活著的人人仰馬翻!接下來就是一些時不時出現的荒謬場景,事件及對話。令人發笑後又覺得無地自容。

莫梭這個角色很容意就讓人聯想到作者本身。卡繆藉由一個對發生眼前的事件冷靜客觀且淡定,行事合宜,工作認真,隨和的上班族傳達出人類生命的荒謬及不自知的悲哀:

1:不知如何回答,最好就直接閉嘴。(沈默是金?)。

2:人與人的關係:

----婚姻、愛情:可有可無,對象沒有非誰不可。 (張愛玲説的:...沒有早ㄧ步,也沒有晚ㄧ步,剛巧趕上了。沒有別的話可說..."噢, 你也在這裡?"。

----友誼: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沒有誰是必需稱兄道弟的。 (莫梭只因剛好沒事,所以應邀到書中被指為皮條客的雷蒙家中吃飯,順便聽了雷蒙自爆的感情八掛。 由於自己善於傾聽,遂莫名其妙地成了雷蒙的好兄弟,再胡理胡塗地殺了對方的仇家。  (一切都是出自善意,但卻將自己推向悲劇! 好人沒好報? 禍害反而遺千年?)

3. 宗教:假道學。審判別人時,總是芝麻,所有不相干的往事通通爆出來批判ㄧ番,而且當事人完全不怎麼能為自己辯護,根本是未審先判。 (真的就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4· 死亡:凡人皆有ㄧ死,人們總是誇張地放大了生的喜悅和死的悲苦。其時,面對死亡其實不用太哭天強地。活著的人並不比將死的人高尚或快樂。說穿了,到處都有活死人,完全搞不清生命的本質和意義。正因如此,故事中的主角莫梭在生命即將來到盡頭,才會有以下的領悟:

".....我也像她(母親)一様,覺得已經準備好重新再活一次。.....在布滿預兆與星星的夜空下,我第一次敞開心胸,欣然接受這世界溫柔的冷漠。…為了替一切畫上完美的句點,也為了教我不覺得那麼孤單,我只企盼行刑那天能聚集許多觀眾,以充滿憎恨和厭惡的叫囂來送我最後一程。"(P143,異鄉人)

 

如果就此將卡繆視為悲觀的荒謬主義或是存在主義者,實在是有違事實。實際上,卡繆在世時也極力説明自己不是存在主義的追隨者。或許在卡繆冷漠不太搭理人且善於洞察人心的外表下,仍有一絲想要喚醒所有活著混混沌沌,不知所以的讀者重新思考生命的意義和存在的價值。就像書中的莫梭在聽到老友為了他辯護,即使不知所云,語焉不詳,他也感動到這輩子第一次"想要去親吻一個男人"。 如果,卡繆真的這麼無所謂、這麼滿不在乎,那他也就不必費神寫了讓人好氣又好笑又悲哀的"異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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